儿子死了父母对其房子有继承权吗?
我儿子前些日子意外离世了,他名下有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和老伴作为他的父母,是否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我们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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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父母对于儿子去世后遗留的房子是有可能拥有继承权的。这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 首先,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这里指儿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自己的房产等财产进行了分配。如果儿子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比如遗嘱写明房子给其他人,那父母就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得到该房子。 而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当儿子去世且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儿子名下房子的。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父母的继承权。例如,儿子生前负有债务未偿还,那么在继承房产时,可能需要先从房产的价值中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进行继承分配。又或者存在其他继承人有证据证明父母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那父母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但一般情况下,在法定继承中,父母是能够依法继承儿子的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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