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能继承房子吗


父母死后,子女是有可能继承房子的。 首先,要看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那就得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里写的来执行。比如说,父母在遗嘱里明确把房子给某个子女,那就由这个子女来继承房子。这是因为遗嘱和遗赠协议体现了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个人意愿,法律尊重这种意愿并予以保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程序来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只要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在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就有权利参与房子的继承。 在房产的分配上,有多种方式。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给其中一方,然后由得到房子的人给其他继承人适当的补偿;要是大家都不想要房子,也可以把房子卖掉,然后把卖房子得到的钱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等内容的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