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买卖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名下有套住房,最近打算出租或者卖掉。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情况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要交的话,具体怎么交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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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出租、买卖住房的情况下,是有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面分别来说明这两种情况。 首先是个人出租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有一些扣除项目。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二十,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你每月出租住房获得租金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00×10% = 220元。 然后是个人买卖住房。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过,为了鼓励住房消费,国家也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住房满足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两个条件,在出售时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你卖房子收入100万,房子原值和合理费用一共是8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 - 80 = 20万,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20% = 4万。要是满足免税条件,这4万就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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