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做了约定。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知道这样的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会不会出现一方反悔不认账的情况,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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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一旦完成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协议离婚的结果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表明,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协议离婚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即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离婚协议书要求法院强制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此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合法、公平、合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总之,协议离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确保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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