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进公会就算签了合同吗?


在法律层面,主播进公会并不等同于签了合同。下面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双方或者多方就某些事情达成一致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果主播只是进入了公会,但没有与公会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也没有达成明确的口头协议,那么从严格意义上讲,双方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比如,主播只是在公会管理人员的邀请下,进入了公会的交流群,但是没有签署任何文件,也没有和公会方面就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事项进行明确的沟通和约定,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认定存在合同。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合同关系。例如,公会和主播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有明确的口头约定,并且主播按照公会的要求进行了直播活动,公会也给予了主播相应的报酬,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事实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同样可以成立。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会通过电子方式,如发送电子合同让主播点击确认等方式,主播进行了确认操作,那么也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合同。因为这种电子数据交换形式的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主播进公会不一定就算签了合同,关键要看双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并且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或者实际履行行为。如果主播对合同关系存在疑问,建议及时与公会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