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吗?
我遇到了一起商业纠纷,选择了仲裁来解决。现在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我不太清楚这个仲裁裁决是不是一旦作出就马上具有法律效力了呢?如果不是,那要满足什么条件才生效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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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是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裁决的相关概念。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在我国,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仲裁庭作出了裁决,这个裁决就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在合同纠纷仲裁中,如果仲裁裁决要求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另一方,那么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就必须按照裁决及时支付。 然而,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其生效情况相对复杂一些。虽然仲裁裁决也是作出即生效,但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涉外仲裁裁决作出了,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其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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