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说案子到检察院就一定会怎样吗?

公安跟我说案子到检察院就一定咋咋样了,但我心里没底。我想知道是不是案子到了检察院就一定会有个确定的结果,会不会还有变数呢?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很担心这个事儿,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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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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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安说案子到检察院后,并不是一定会产生某种绝对的结果,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案子从公安移送到检察院,这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这其中包括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是否能够确实充分地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也包括对犯罪事实的审查,看犯罪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的罪名构成要件。 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几种不同的结果。第一种是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候,案件就会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 第二种情况是不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种情况是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经过补充侦查后,如果仍然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案子到了检察院并非就一定会有一个确定不变的结果,而是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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