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承认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生活好多年了,还办了酒席,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保障,想知道中国法律到底承不承认我们这种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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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对于事实婚姻的承认是有特定的时间和条件限制的。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主要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相关规定,按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节点之后,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双方的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中,双方的权益保障和夫妻关系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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