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查看病历本是否属于侵犯隐私?


在探讨公司查看病历本是否属于侵犯隐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病历本中通常包含患者的个人健康状况、疾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这些内容往往属于患者不愿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因此病历本属于隐私的范畴。 那么公司查看病历本是否构成侵犯隐私,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公司查看病历本是基于合理的工作需要,并且获得了员工的明确同意,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侵犯隐私。例如,员工因工伤需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为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查看病历本,这种情况是合理的。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也没有获得员工的同意就查看病历本,那么就很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比如,公司仅仅是出于好奇或者想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无端的监控而查看病历本,这显然是违反了员工的意愿,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公司未经同意查看病历本就属于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者员工的明确同意,就构成了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 当员工发现公司侵犯其隐私权时,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 综上所述,公司查看病历本是否属于侵犯隐私,关键在于是否有合理的理由以及是否获得了员工的同意。员工应当增强自身的隐私保护意识,当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