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当天就会生效吗?


合同签订当天是否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所说的成立,就是指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签订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双方按照这些形式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通常在签订的那一刻合同就成立且生效了。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从法律角度讲,这份合同在签字时就成立并生效,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合同并不是签订当天就生效。一种情况是附条件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甲的公司成功拿到某项目,此租赁合同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已经签订,但只有当甲的公司成功拿到项目这个条件成就时,合同才会生效。 另一种情况是附期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演出合同,合同约定“本合同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那么虽然合同在签订时已经成立,但要到2025年10月1日这个期限到来时才生效。 此外,如果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能生效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比如,一些涉及外商投资的合同,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生效。 所以,合同签订当天不一定就生效,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