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一定会死吗?
我被法院判处了死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心里特别害怕和迷茫,不知道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定会死。我很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判决是不是就没有任何转机了,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展开


当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死亡。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概念。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判处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让犯罪分子永远失去这些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如果被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犯罪分子就会被执行死刑。但要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那就存在转机。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所以,即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不一定就会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