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会默认结清债务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债务这方面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办理完离婚手续,债务就默认结清了?是所有债务都这样,还是有什么区分标准,想详细知道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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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会默认结清债务。首先要明确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夫妻共同事务的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就是纯属一方自己的债务,和另一方没关系。比如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所以,离婚时债务是否结清,要先区分债务性质,再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来处理,并非默认结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产生或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纯粹由夫妻一方产生,与另一方无关,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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