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产户口里的人都有份吗?
家里房子要动迁了,户口本上有好几个人,不知道是不是户口里的每个人都能在动迁房产里有一份权益。我不太清楚动迁房分配和户口的关系,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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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迁房产的分配问题上,并不是户口里的人都一定有份。这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关键概念。一是“同住人”,在上海的相关规定里,同住人指的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所说的“其他住房”,主要是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比如单位分配的公房等。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如果户口里的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那就要看是否符合同住人的条件。如果是同住人,那么在动迁利益分配上是可以主张相应份额的;若不符合同住人条件,通常就不能参与动迁利益的分配。 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般会综合考虑户籍因素、房屋产权情况等。在一些地方,户口在本村且是房屋共有人或者符合安置条件的村民,能够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或者安置权益。但如果只是户口在里面,却没有房屋权益等相关情况,也不一定能分到动迁利益。 所以,动迁房产分配不能简单地依据户口来判断,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户口里的人是否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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