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情况吗?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情况,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然而,刑法并未明确提及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在法学理论界,对于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情况。这里的行为犯,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要求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犯罪就成立。例如,某人未经许可开始销售专营物品,不管他是否实际卖出货物获利,只要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就构成非法经营罪既遂。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形态。对于一些以销售为目的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比如在进货环节就被查获,尚未实际销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未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尚未对市场秩序造成实质性的严重扰乱。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非法经营罪未遂的认定也存在差异。有些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实施程度、是否造成实际危害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未遂。例如,如果行为人虽然有非法经营的意图,但在准备阶段就被制止,且没有对市场秩序造成明显影响,法院可能会认定为犯罪预备或者未遂,从而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但从理论和实践来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情况。具体到每个案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