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民选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并代表什么吗?
我不太理解法律既然是由民选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那它到底代表着什么呢?是代表民众利益,还是有其他含义?我想搞清楚这个法律制定背后的代表意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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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法律由民选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它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定程序制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表明立法权从根源上是人民赋予的,制定出来的法律自然要反映人民的意愿。 法律代表人民意志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在民事法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像物权编保障了公民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合同编规范了市场交易中的各种合同行为,维护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和秩序,这些都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在刑事法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过惩罚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它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维护了人民生活的安全环境。所以,法律由民选立法机关制定,其核心是代表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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