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只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吗?
我是个男性,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婚姻法只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可我觉得法律应该是公平的。我不太明白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想知道婚姻法在实际规定上是不是真的只倾向于保护女性权益,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解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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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所涵盖,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我国法律秉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婚姻家庭编也是如此,它平等地保护男性和女性的合法权益。 从婚姻家庭编的具体规定来看,它保障了男女双方在结婚、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比如在结婚方面,双方都有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以及和谁结婚的权利,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体现了男女在结婚意愿表达上的平等保护。 在离婚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同时,在财产分割上,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里照顾女方,是基于社会现实中女性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保护女性。如果男性在婚姻中属于无过错方,或者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等家庭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考虑和保护。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也是平等地约束男女双方。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所以,婚姻家庭编并不是只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而是在保障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对婚姻关系中的各种权益进行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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