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患者去吗?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状况,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了,我不太清楚需不需要我本人去参加鉴定。我有点担心,如果我不去会不会影响鉴定结果,如果去的话又怕耽误时间,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患者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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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中患者是否需要去,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从法律规定来讲,并没有强制要求患者本人必须去参加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这里强调的是提交材料,而非当事人必须到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患者去参加鉴定有很多好处。如果患者本人去,能够在鉴定过程中对自身的情况进行详细且准确的陈述,比如自己的症状、治疗过程中的感受等。这有助于鉴定专家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病情和治疗经过,从而做出更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如果患者由于身体原因等无法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鉴定。代理人需要携带患者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患者参与鉴定程序。 所以,患者不是必须去参加医疗事故鉴定,但为了自身权益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建议患者尽可能参与鉴定过程。若实在无法前往,做好委托代理等相关安排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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