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成年人殴打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跟别人起冲突后动手打人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在这种事情上是怎么规定的,孩子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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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未成年人殴打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里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手段残忍或者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况。对于未成年人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其随意殴打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是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不在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罪名范围内,一般不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但如果其行为同时符合其他应负刑事责任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按照相应罪名处理。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也不在其承担刑事责任范围内。 另外,即使未成年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同时其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总之,未成年人殴打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行为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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