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必须要有医院证明吗?
我之前受伤住院了,现在想找对方赔偿营养费,但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有医院证明才行。我听说有的情况没医院证明也能要到营养费,所以不太确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营养费需不需要医院证明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关于营养费是否必须要医院证明,在法律实践中有一定的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表明医疗机构的意见在确定营养费方面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实际情况中,医院证明往往具有重要作用。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结构,其出具的证明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受害人的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比如,如果医院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文件中明确写明受害人需要加强营养,那么在主张营养费时就有了有力的证据支持,法院一般会根据医院的建议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伤残情况来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医院证明就一定不能主张营养费。如果虽然没有医院的明确证明,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残情况,确实能够通过常理判断其需要补充营养,例如受害人遭受了严重的骨折、大面积烧伤等情况,即使没有医院证明,法院也可能会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酌情支持一定的营养费。但这种情况下,主张营养费的难度相对较大,受害人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其确实需要补充营养,比如医生的口头建议、相关的医学文献等。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绝对规定营养费必须要医院 证明,但医院证明在主张营养费时是非常关键的证据,有医院证明会更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合理的营养费赔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