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会增加企业成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没有终止时间,而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合同就不能解除或终止。 从企业成本角度来看,是否会增加成本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当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从人员管理角度,如果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但又不能轻易辞退,可能会使企业在人员调配和优化上受到一定限制。而且,在经济形势变化或企业经营战略调整时,企业想要进行大规模裁员会面临更高的法律门槛和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但即使符合这些条件,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也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不必然增加企业成本。它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员工更愿意长期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员工会更加注重自身技能的提升和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契合度,这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企业通过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反而有可能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例如,企业减少了频繁招聘、培训新员工的费用,避免了因员工流动频繁带来的业务衔接不畅等问题。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是复杂的,企业应该从长远和综合的角度看待,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