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时间是否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后来被判了刑,现在符合假释条件可以申请假释。我就想问问,我之前在看守所待的那段时间,算不算是假释时间里的呀?不太懂这个,希望有人能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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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时间是指罪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提前释放后,在假释考验期内接受监督改造的时间段。而在看守所的时间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法院判决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期间。 从法律上来说,在看守所的时间虽然不算在假释时间内,但它可以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考验期限则根据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规定。《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也就是说,假释考验期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并不包含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 所以,在看守所的时间虽然不能算在假释时间里,但能折抵相应的刑期,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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