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出租自己一部分占地是否不用交税?
我是公司股东,我有一部分占地想出租出去。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像我这种股东个人出租自己一部分占地的情况,是不是不用交税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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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股东个人出租自己一部分占地通常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税种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个人出租土地属于提供租赁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过,如果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目前,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所出租的占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所以股东个人作为土地使用权人,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印花税方面,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综上所述,股东个人出租自己一部分占地一般是需要交税的,具体的纳税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占地情况、租金收入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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