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算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要弄清楚醉驾算工伤还是交通事故,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定义。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醉驾,它首先属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一般情况下,醉驾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从交通事故的角度来看,只要是在道路上,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就属于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醉驾者通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醉驾不属于工伤的范畴,但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醉驾导致的事故,当事人不仅要面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