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我给别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当时没太在意期限的事儿。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个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到底是多长时间。要是期限一直不过,我感觉自己一直有风险。所以想问问,这个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从啥时候开始算,到啥时候结束呢?
展开 view-more
  • #连带责任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担保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这里所说的约定,就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明确写清楚担保的期限。比如,合同里约定保证人在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个两年就是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而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月来计算。例如,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是到2025年1月1日截止,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2025年1月2日开始往后计算六个月,到2025年7月1日结束。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如果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此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总之,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要么按照双方约定来,要么遵循法律规定的六个月。在涉及担保事宜时,债权人和保证人都应该明确知晓保证期间的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