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


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合同。它和正式合同不同,是为了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而达成的初步约定。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证据效力来看,经过公证的预约合同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在后续涉及到与该预约合同相关的纠纷,进入到诉讼程序时,公证过的预约合同可以直接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对方能够提出足够的相反证据来推翻这份公证。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之后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到法院打官司时,这份公证过的预约合同就可以有力地证明双方曾经达成过这样的约定。 从合同的稳定性方面,公证能够增强预约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使得合同条款更加严谨、明确,减少了合同存在漏洞或者歧义的可能性。当一方试图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时候,就会受到合同以及公证的约束。例如,丙和丁签订了合作项目的预约合同并公证,之后丙想单方面毁约,此时丁就可以依据公证过的合同要求丙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为这份合同经过了公证,其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已经得到了确认。 从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来讲,公证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因为经过公证的行为具有公开性和公信力,双方当事人会更加重视合同的履行,不敢轻易违约。而且在社会交往中,公证过的合同也更容易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信任,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秩序。比如,企业之间签订的预约合同经过公证,在与其他合作伙伴进行业务拓展时,这份公证合同会让合作伙伴更放心地与该企业进行合作。 总的来说,预约合同经过公证后,在证据效力、合同稳定性以及社会公信力等方面都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