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效力如何?


在探讨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效力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它与婚姻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则相对复杂。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同居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这些条件,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双方在签订协议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协议内容的理解没有歧义,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协议就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但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在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院会审查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情况、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比例。一般来说,谁出资购买的财产,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会倾向于认定归谁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则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总之,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效力取决于多种因素,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遇到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