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对其定罪需要多方面的证据。 首先是证明犯罪主体身份的证据。帮信罪的主体可以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所以,像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嫌疑人年龄和身份的材料,以及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资料等证明单位主体资格的文件就是重要证据。 其次,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很关键。这要求证明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帮助。比如嫌疑人与被帮助者的聊天记录,其中提到了被帮助者的犯罪计划,嫌疑人表示同意提供帮助;或者通话录音,能听出嫌疑人知道对方在进行违法网络活动,仍愿意帮忙。 再者,客观行为的证据不可或缺。这包括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证据。例如,网络服务合同、服务器操作记录、支付交易流水等。要是嫌疑人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那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等,就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证明其帮助行为。 最后,关于“情节严重”的证据也需要收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从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行为对象等方面来认定情节严重。所以,相关的资金数额统计、违法获利情况等证据就很重要。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观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帮信罪里,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还提供帮助的这种心理状态。 情节严重:在帮信罪中有具体的认定标准,比如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量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