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我有个官司判完了,拿到判决书了,但不知道这个判决书的执行时间是多久。我担心过了时间就没法执行了,想了解下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执行时间,整个执行过程有没有时间限制,我该在什么时间段去申请执行才有效呢?
展开


判决书的执行时间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申请执行的时间,二是执行的期限。 首先说申请执行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比如说,判决书规定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就是从这30天期满后的次日起算两年。 然后是执行的期限。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的。不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如果是委托执行的案件,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比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执行程序可能会中止。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所以,判决书的执行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总体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