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怎么办?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还有了孩子。现在 我们过不下去想分开,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情况下,孩子的抚养、监护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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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婚姻离婚时孩子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是在此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按照合法婚姻关系处理;而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为同居关系。
当涉及到孩子的问题时,无论父母之间是事实婚姻还是合法登记的婚姻,孩子的权益都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