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为某些利益夫妻签了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为了一些利益,比如买房优惠之类的,签了离婚协议。但我们心里都觉得这是‘假离婚’,之后还会复婚。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下签的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啊?会不会真的就离了,财产分割也没办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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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因某些利益签订的所谓“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假离婚”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会依法解除,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说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发放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即使双方内心认为是“假离婚”,但从法律效果上看,离婚已经生效。 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那么财产分割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遵守。若一方想要反悔,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一旦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解除,离婚协议通常是有效的。除非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否则要推翻协议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夫妻双方在决定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获取某些利益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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