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且已交税,是否要重交企业所得税?
我之前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当时已经交了税。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之后是否还需要重新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不太清楚虚开发票在税务处理上是怎样规定的,也不知道已交的税和重新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间有什么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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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虚开发票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一种常见情形。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它是根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如果企业虚开发票,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准确。 即使虚开发票后已经交了税,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也会重新核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若虚开发票使得企业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就需要补缴少缴的部分。并且,除了补缴税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还可能会被加收滞纳金以及处以罚款。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罚款则根据具体情节轻重,由税务机关裁量决定。 所以,虚开发票且已交税并不意味着就不用重新缴纳企业所得税了。税务机关会依据实际情况,重新核算企业应缴纳的税款。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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