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专票对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影响?
我公司接受了虚开的专用发票,现 在担心会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方面会出现什么问题,也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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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开专票对企业所得税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虚开专票。虚开专票是指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货物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接受虚开的专票所对应的支出,由于缺乏真实的交易基础,不符合“实际发生”以及“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条件。
当企业接受虚开专票并将相应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企业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例如,原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但因为接受虚开专票多扣除了20万元的支出,那么税务机关会将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为120万元,此时企业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20 - 100)×25% = 5万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虚开专票进行虚假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很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会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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