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管孩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亲不管孩子,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下面从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抚养权的判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父亲不管孩子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为母亲对孩子尽了更多的抚养义务,与孩子建立了更紧密的情感联系,将抚养权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而且,父亲不管孩子这一行为也反映出他在抚养孩子方面的意愿和能力可能存在不足。 其次是财产分割。虽然父亲不管孩子并不必然导致其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亲对家庭和孩子缺乏应有的责任,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的权益,在财产分割上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 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即使父亲获得了抚养权,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如果抚养权判给母亲,父亲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总之,父亲不管孩子这一情况在离婚判决中会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建议您在处理离婚事宜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父亲不管孩子的证据、您对孩子抚养付出较多的证据等,以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