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转移有哪些形式?


监护权转移是指监护人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监护权转移的几种形式。 首先是法定转移。这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监护权转移。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种情况下,监护权就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转移。例如,小明的父母因意外去世,那么小明的爷爷奶奶就依据法律规定成为小明的监护人,监护权从父母转移到了爷爷奶奶身上。 其次是指定转移。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指定后,监护权就转移到被指定的监护人手中。比如,小红的父母离婚后都不愿意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此时就可以由相关部门指定合适的监护人,实现监护权的转移。 再者是意定转移。这是指监护人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将监护权转移给他人。常见的就是委托监护。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例如,孩子的父母因工作原因要长期出国,他们可以通过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的方式,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孩子的其他亲属,如姑姑、叔叔等。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原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不丧失,只是将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行使。 监护权转移无论是哪种形式,都要以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进行监护权转移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和成长等各方面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