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


夫妻财产归属形式是婚姻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将详细介绍夫妻财产归属的几种常见形式。 首先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和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双方在处理这些财产时具有平等的权利。 其次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外,夫妻还可以通过约定财产制来确定财产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将优先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而共同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共同财产。 总之,夫妻财产归属主要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这几种形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合理规划和确定财产的归属,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