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公式是什么?

我是个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打算出售一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不清楚计算相关税费等的公式。我想知道这个公式具体是怎样的,怎么通过它算出我出售固定资产后要涉及的税务情况,希望懂的人能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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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规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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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公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3%)×2% 。 这里依据的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3%),应纳税额=销售额×2% 。 举例来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为10300元,那么先计算销售额为10300÷(1 + 3%) = 10000元,应纳税额就是10000×2% = 200元。所以,通过这个公式就能算出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后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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