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甘肃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什么时候会结案?

我在甘肃,不小心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现在案件已经在处理中了。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个案子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我想了解下在甘肃,像这种过失致人重伤的案件一般什么时候会结案,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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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重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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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重伤的犯罪行为。要明确甘肃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何时结案,需要从不同诉讼阶段来看。 在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侦查阶段最长可能达到七个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能达到六个半月。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所以审判阶段最长可能达到六个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间规定并非绝对,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结案时间有所不同。比如案件证据收集难度大、出现新的情况等,都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案时间。所以甘肃过失致人重伤案件具体的结案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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