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为什么不可以迁户口?


抵押房并非绝对不可以迁户口。 首先,落户和房产抵押在本质上没有直接关系。房产抵押主要是把房产当作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等获取贷款 ,涉及的是房产的产权和债务关系。而户口迁移是依据户籍管理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办理,像工作调动、婚姻关系、亲属投靠等情况。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这些条款并没有明确禁止抵押房迁户口。 正常情况下,抵押不是售出,房屋所有权依然在户主名下,只要符合户口迁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就可以申请迁户口。例如在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住房,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还要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即可代替房产证用于相关手续办理。 不过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限制情况。由于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房主因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强制执行拍卖,那么户口迁移可能会给后续的拆迁补偿、房产交易等带来实际困难和法律纠纷。所以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后才予以办理。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贷款违约,抵押物被没收,所有权被拍卖,户主变更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迁户口了。 相关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