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放弃继承权是否仍须尽赡养义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的财产等可以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来继承。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责任。比如给父母提供生活费用、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为子女放弃了继承权就消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强调了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和不可推卸性。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放弃了继承权,就可以不用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赡养义务是基于亲情和法律的双重约束,而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即使子女放弃了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他们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依然存在。 如果子女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等。 综上所述,放弃继承权仍须尽赡养义务。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赡养义务,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