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准则下商誉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商誉的会计处理。现在实行新准则了,我不太清楚该怎么操作。比如商誉在新准则下入账、后续计量这些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来做。希望了解新准则下商誉完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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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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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准则下,商誉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减值测试等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商誉的初始确认。商誉通常是在企业合并中产生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时,支付的价格比被购买企业可辨认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价值还要高,这个高出的部分就是商誉。比如,A公司花1000万元收购B公司,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800万元,那么200万元的差额就确认为商誉。 其次,关于商誉的后续计量。新准则规定,商誉在确认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这和以前的规定有所不同,以前可能会按照一定的期限对商誉进行摊销。现在不再摊销,但是需要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最后,就是商誉的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一旦商誉确认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得转回。比如,经过测试,发现之前确认的200万元商誉可收回金额只有150万元,那么就要确认50万元的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商誉的会计处理与以往有较大不同,重点在于初始确认的准确计算和后续每年的减值测试,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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