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亲戚做担保,亲戚不还钱怎么办?


当您给亲戚做担保,而亲戚不还钱时,您可能会面临债主的追讨。在法律上,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亲戚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并且经过法律程序(比如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还清债务时,您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亲戚不还钱,债主既可以要求亲戚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您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您承担了保证责任,替亲戚偿还了债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您可以向亲戚追偿您替他偿还的这笔钱。所以,您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哪种保证方式,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债主要求不合理,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