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烧伤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手部烧伤的工伤鉴定标准是用于判断劳动者因工作遭受手部烧伤后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依据,以便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如果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 ,或者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被认定为1级。这意味着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极其严重,基本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若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被认定为2级;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为3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同样为3级。这些等级表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了重大影响,在工作和生活中会面临较多困难。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被认定为4级;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被认定为5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也被认定为5级。此阶段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完成。 当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被认定为6级;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也为6级。说明劳动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会有明显不便。 若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被认定为7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同样是7级。劳动者的部分劳动能力受损,从事一些工作可能会有困难。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被认定为8级;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被认定为9级。这两个等级表示劳动者受到的伤害相对较轻,但在工作中仍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工伤鉴定由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进行综合评定。在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这些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