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同居了,期间有了孩子,也有一些共同财产。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孩子抚养权归谁,财产又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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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财产
  • #非婚子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相关概念。同居关系指的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我国《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相关规定的保护,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涉及的财产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处理,法律上视其为非婚生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在确定抚养权时,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根据相关司法实践,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大,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若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哪一方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抚养权就可能判给哪一方。而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可以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由于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不能完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首先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在处理时,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在实践中,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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