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穿拖鞋与闯红灯非机动车相撞如何处理?


在机动车穿拖鞋与闯红灯非机动车相撞的情况中,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处理方式。首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像机动车驾驶人穿拖鞋驾驶,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是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各种情况,来确定事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会影响驾驶人对踏板的操作,降低反应速度和操作的准确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非机动车闯红灯明显违反了此规定。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交警会根据双方的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双方对事故发生都有过错,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主次责任。例如,若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机动车穿拖鞋驾驶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次要作用,那么可能会判定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在赔偿问题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最终的赔偿会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