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多次盗窃会如何处理?


未成年多次盗窃的处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多次盗窃”的概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这意味着如果未成年人在两年时间内实施了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就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多次盗窃,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即使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也给予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上还不够成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 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对于未成年人多次盗窃,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采取非刑罚的处理方法。比如,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种处理方式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帮助他们认识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总之,未成年多次盗窃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以教育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