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宅基地没量够但已签字收钱该怎么处理?


在这种拆迁宅基地没量够但已经签字收钱的情况下,咱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虑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合同效力的概念。当你签字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在法律上通常意味着你对拆迁补偿协议的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你签字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属于书面合同,一旦签订,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是可以寻求法律救济的。重大误解指的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就你这个情况,如果宅基地面积测量明显错误,与实际面积相差较大,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若拆迁方利用你对测量情况不了解等情况,导致补偿明显低于应得标准,也符合显失公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你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宅基地的原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周边类似宅基地的面积和补偿情况等,来证明测量确实存在问题。然后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尝试重新确定面积和补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撤销原协议并重新确定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