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的感情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处理没结婚的感情纠纷案件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 首先是财产分割问题。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这里所说的一般共有,是指双方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等形成的财产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实际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通常该房产会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虽然没结婚,也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如果涉及到赠与财产的纠纷。在恋爱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出于表达爱意等目的的小额赠与,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赠与完成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是大额的赠与,比如赠与房产、车辆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当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时,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一方因赠与行为遭受重大损失。 在处理没结婚的感情纠纷案件时,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