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居间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和要点?


房屋出售居间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在房屋买卖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相关规定和要点。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房屋出售居间合同。简单来说,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房屋出售的场景中,中介公司就是居间人,卖房者就是委托人。中介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为卖房者寻找合适的买家,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为房屋出售居间合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房屋出售居间合同中,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一是报酬条款。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二是费用承担问题。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此外,居间人还负有如实报告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卖房者来说,在签订房屋出售居间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注意合同中关于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条件,以及居间人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房屋出售居间合同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各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样才能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