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者要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该怎么做?


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的问题,对于广告经营者来说,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侵权纠纷。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时应遵循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获得他人的明确授权是关键。这意味着广告经营者必须与该他人(即名义的所有者)签订书面的授权协议。这个协议就像是一份“使用许可合同”,它要明确规定使用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使用报酬等重要内容。例如,使用范围要清晰界定是在哪些广告渠道使用,是线上广告、线下海报,还是两者都包括;期限要写明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方式要说明是直接使用其姓名、肖像,还是其他能代表其身份的名义元素;报酬则要明确支付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签订书面授权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且能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 其次,要确保使用的内容和方式合法合规。广告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诋毁他人声誉或者进行违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此,广告经营者在制作和发布广告时,要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保护他人的个人信息。在使用他人名义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个人信息,如姓名、肖像等。广告经营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者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所以,广告经营者要遵守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保障他人的信息安全。 最后,如果涉及到名人或者公众人物的名义使用,还可能会受到一些特殊规定的限制。例如,某些名人可能会对自己的形象和声誉有更高的要求,广告经营者在使用其名义时,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相关事宜。同时,要关注是否存在相关的行业规范和自律要求,自觉遵守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总之,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获得明确授权,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特殊情况。这样才能避免法律风险,保障广告活动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