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法律援助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其次,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材料;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等。如果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三)农村“五保”供养证;(四)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五)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六)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七)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八)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然后,确定申请的受理机构。通常情况下,申请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申请的流程。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一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如果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会及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决定不予法律援助,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